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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監督管理辦法  ( 108年05月08日)
第 6 條
認證機構修正或廢止依第三條第二項擬訂之文件,除第三條第二項第四款之認證基準應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外,其他各款文件,應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