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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遊樂區環境美化清潔維護費及遊樂設施使用費收費標準  ( 105年04月12日)
第 3 條
森林遊樂區遊樂設施使用費收費基準如下:
一、停車場:大型車每輛新臺幣六十元至一百元、小型車每輛新臺幣三十元至一百元、機車每輛新臺幣十元至二十元。
二、機械遊樂設施:每人次新臺幣一百元至三百元。
三、住宿設施:收費基準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