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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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法施行細則
( 108年03月11日)
第 21 條
主管機關核准漁業權漁業所發漁業權執照,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漁業權人姓名、地址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二、核准號數及年、月、日。
三、漁業種類及名稱。
四、漁場位置、區域及面積或範圍。
五、漁獲對象。
六、漁期。
七、漁業權有效期間。
八、核准時所附條件或限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