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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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100年05月12日)
第 1 條
為促進漁業發展,特依漁業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設置漁業發展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同條第二項及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