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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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會法
第 五 章 職員
( 110年02月03日)
第 21 條
漁會理、監事之候選人,以其所屬基層漁會會員為限;上級漁會理、監事之候選人,不限於下級漁會出席之代表。
漁會應於理、監事選舉前辦理候選人登記,非經登記不得參加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