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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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會法施行細則
第 六 章 權責劃分
( 102年02月07日)
第 24 條
漁會監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監察理事會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案。
二、監察理事會各種會務、業務及財務報告。
三、監察理事會年度決算及會計報告。
四、監察漁會財務及財產。
五、其他依職權應監察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