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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會法施行細則   第 九 章 監督 ( 102年02月07日)
第 41 條
主管機關為監督漁會財務處理及財產管理,得派員檢查漁會財務報告及其他有關資料。

主管機關為前項檢查時,得視需要聘請會計師、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員協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