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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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會財務處理辦法
第 十 章 財務及會計處理準則
( 112年11月02日)
第 76 條
非根據真實之合法原始憑證不得造具記帳憑證,非根據合法之記帳憑證不得記帳。但整理結算及結算後轉列帳目等事項無原始憑證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