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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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會財務處理辦法
第 十 章 財務及會計處理準則
( 112年11月02日)
第 86 條
各種會計報告及其留底,應按其種類,年度別、加具面皮底頁,裝訂成冊,並在頁面記載報告名稱、起訖年月日、頁數、按冊編列總號,登記於會計報告目錄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