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漁會選舉罷免辦法  ( 106年12月29日)
第 3 條
本辦法所稱漁會之選舉、罷免,係指各級漁會理事長、常務監事、理事、監事、會員代表及漁民小組組長、副組長之選舉、罷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