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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船兼營珊瑚漁業管理辦法  ( 103年09月26日)
第 15 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委託機關(構)、學校研發珊瑚漁業改進作業漁法,並得依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三項規定公告之。

珊瑚漁船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改進作業漁法及所定期限調整作業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