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動力漁船所有人保險獎勵辦法  ( 102年06月26日)
第 5 條
前條申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漁業署應駁回其申請:
一、文件不備或其他欠缺而無法補正。
二、文件不備或其他欠缺得補正,經漁業署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或未依應補正事項補正。
三、逾前條第一項所定期限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