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鮪延繩釣漁船赴印度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 五 章 漁獲數量限制或配額 ( 112年07月11日)
第 28 條
小釣船不得以大目鮪為主要漁獲對象。

前項所稱以大目鮪為主要漁獲物,指漁船六個月內之大目鮪漁獲量,占該期間總漁獲量百分之五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