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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 四 章 漁具、漁撈方法及混獲忌避措施 ( 111年06月14日)
第 24 條
捕撈漁船航經他國管轄海域時,除與該國有漁業合作者外,應將漁具收妥,不得有整理漁具或從事漁業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