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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 四 章 漁具、漁撈方法及混獲忌避措施 ( 111年06月14日)
第 25 條
鮪延繩釣漁船以深度小於一百公尺之淺層下鉤方式作業,應使用下列忌避措施之一:
一、使用大型圓型鉤。
二、使用頭足類以外之魚類作餌料。

前項所稱大型圓形鉤,指該鉤具為三吋以上,其設計及製造形狀為圓形或橢圓形,釣鉤尖端垂直向鉤柄彎入,與鉤柄之偏移角度不超過十度。<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