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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 七 章 漁撈日誌及漁獲通報 ( 111年06月14日)
第 52 條
捕撈漁船捕獲無經濟價值或無使用價值之魚種,應即丟棄,並將丟棄數量填報於電子漁獲回報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