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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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 四 章 轉載或卸魚港口之指定及管理
( 109年08月19日)
第 23 條
延繩釣漁船或其他特定漁業漁船捕獲之太平洋黑鮪,於國內港口卸魚者,以宜蘭縣南方澳漁港、臺東縣新港漁港、屏東縣東港鹽埔漁港及高雄市前鎮漁港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