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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檢驗及核發證明文件收費標準  ( 104年07月27日)
第 10 條
依飼料管理法第十六條第一項核發飼料販賣登記證,每件收費四百元。

變更、換發、補發前項飼料販賣登記證,每件收費四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