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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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法
第 三 章 種畜禽及種源管理
( 99年11月24日)
第 20 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保存種畜禽資源及改良家畜、家禽性能,得委請學術研究機構或民間團體從事收集、鑑定、保存及研究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