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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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轉殖種畜禽田間試驗及生物安全性評估管理辦法
( 91年11月15日)
第 5 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基因轉殖種畜禽審議小組(以下簡稱審議小組),審議基因轉殖種畜禽田間試驗及生物安全性評估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