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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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輸入查驗辦法
( 107年12月24日)
第 7 條
輸入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採逐批查驗:
一、同一報驗義務人前一批為加強抽批查驗之同產地、同貨品分類號列產品,檢驗結果不符合規定。
二、查驗機關基於品質或衛生安全考量,予以逐批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