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協助農民購買耕地貸款辦法
( 108年11月22日)
第 5 條
經辦機構辦理本貸款所提供之資金,由農業發展基金依該基金貸款作業規範有關規定補貼利息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