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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農業金庫設立許可辦法  ( 93年01月28日)
第 7 條
前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農業金庫章程,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營業項目。
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
四、本公司所在地及分支機構之設立。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
六、董事會及監察人會議之職責及其與經理部門職權之劃分。
七、董事、監察人及員工分配酬勞金之成數。
八、訂立章程之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