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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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
( 112年10月18日)
第 4 條
農民投保農產業保險者,除第六條規定外,得於主管機關公告受理期間,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交由投保標的所在地之基層農會向主管機關申請保險費補助:
一、保險單副本及繳費證明。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金融機構存摺記載戶名及帳號頁影本。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前項農民投保之農產業保險為養蜂保險者,其保險費補助應交由其戶籍所在地之基層農會提出申請。<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