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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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
( 112年10月18日)
第 7 條
農產業保險費補助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不予補助:
一、文件不備或其他欠缺情形而無法補正,或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完成補正。
二、未於公告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
三、保險標的之土地,未取得合法使用權或其使用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