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農業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 112年12月05日)
第 31 條
管理單位研發成果收入扣除繳交科發基金金額,應分配一定比率予創作人及其他有關人員,作為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