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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科技園區園區機構營運管理辦法  ( 103年08月07日)
第 9 條
申請進駐育成中心者,應提出營運計畫送育成中心核定。

育成中心應將獲准進駐該育成中心者(以下簡稱進駐對象)經核定之營運計畫與擬提供之空間、設備、服務資源調配構想及環境管理計畫等報管理局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