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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科技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 七 章 生產性貨品出區 ( 106年10月13日)
第 54 條
本辦法所稱生產性貨品,指與園區事業產製過程中有直接關聯或類似貨品,包括機器、設備、原料、物料、燃料、半製品及成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