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農會法   第 五 章 職員 ( 110年02月03日)
第 20 條
農會理、監事之候選人,以其所屬基層農會會員為限;上級農會理、監事之候選人,不限於下級農會出席之代表。

農會理、監事應於選舉前辦理候選人登記,非經登記,不得參加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