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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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法
第 五 章 職員
( 110年02月03日)
第 20 條
農會理、監事之候選人,以其所屬基層農會會員為限;上級農會理、監事之候選人,不限於下級農會出席之代表。
農會理、監事應於選舉前辦理候選人登記,非經登記,不得參加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