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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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法施行細則
第 六 章 權責劃分
( 110年09月03日)
第 26 條
農會監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監察理事會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案。
二、監察理事會各種會務、業務及財務報告。
三、監察理事會年度決算及會計報告。
四、監察農會財務及財產。
五、監察農會內部稽核及金融檢查報告之缺失改善事項。
六、其他依職權應監察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