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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法施行細則   第 六 章 權責劃分 ( 110年09月03日)
第 28 條
農事小組組長之職責如下:
一、召開小組會議。
二、指導會員異動申報。
三、協助推行農會業務。
四、反映小組會員意見。
五、宣達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