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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財務處理辦法   第 九 章 財務檢核 ( 112年03月27日)
第 66 條
上級農會對下級農會之定期財務稽核每年舉行一次,必要時視業務需要執行臨時財務稽核。

全國農會應會同直轄市農會或縣(市)農會對鄉(鎮、市、區)農會執行臨時財務稽核。

前二項財務稽核範圍不包括金融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