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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法定公積公益金及各級農會推廣互助訓練經費保管運用辦法  ( 107年08月13日)
第 8 條
全國農會為辦理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補助計畫之審查,應設置各級農會推廣、互助經費審議小組(以下簡稱審議小組);並訂定審議小組之組織及推廣、互助經費審議要點,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