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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法定公積公益金及各級農會推廣互助訓練經費保管運用辦法  ( 107年08月13日)
第 9 條
各級農會申請推廣、互助經費之補助計畫,應送上級農會層轉全國農會,並彙提審議小組審定,其審定結果並應副知中央主管機關及各申請農會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