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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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出資或投資審核辦法
( 112年02月10日)
第 6-1 條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組織之共同經營機構,其所有出資農會將共同經營機構全部資金轉出資或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者,不受第五條第一項及前條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