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95年10月30日)
第 4 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二、本基金之孳息收入。
三、其他有關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