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農業推廣機關(構)評鑑獎勵辦法  ( 94年06月02日)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農業推廣機關(構),係指校院、農民團體、農業財團法人、農業社團法人、企業組織或有關機關(構)、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