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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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施行細則
( 111年11月15日)
第 6 條
農民開始或停止提繳農民退休儲金,均自農會依第五條第五項第一款及前條規定列表通知勞保局當日起算;郵寄者,以交寄郵局郵戳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