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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食農教育傑出貢獻獎獎勵辦法  ( 111年09月26日)
第 4 條
參選者應檢具下列報名文件:
一、報名表。
二、食農教育相關績效優良事蹟表、證明文件及切結書。
三、團體組參選者符合第二條第二項之證明文件影本。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