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所有農地全部出租繼續加保辦法
( 112年05月31日)
第 5 條
符合第二條規定之被保險人,應填具申請表(如附件二),並檢附下列文件,向投保農會申請續保:
一、國民身分證影本。
二、出租農地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但投保農會可代為查詢者,免附。
前項申請委任代理人者,應檢附委任書及受任人之身分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