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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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
第 七 章 差假、進修
( 109年01月20日)
第 48 條
農田水利會職員之訓練,分為職前訓練與在職訓練,由農田水利會自行辦理,必要時得委託聯合會或其他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