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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年度決算編制辦法  ( 101年09月03日)
第 3 條
年度決算書表,應依主管機關所定格式規定編制,不得缺漏。

總說明應列舉說明工作計畫實施績效、收支餘絀情形、餘絀撥補實況、現金流量結果、資產負債情況、財務分析及其他重要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