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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審核及管理監督辦法   第 二 章 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之擬訂、變更及公告 ( 100年08月31日)
第 13 條
公開閱覽期間,經設籍該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範圍內之二分之一以上成年居民要求辦理聽證者,應辦理聽證;其聽證程序依行政程序法第五十四條至第六十六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