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獸醫師法   第 六 章 附則 ( 110年06月16日)
第 56 條
本法除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七日修正公布之條文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及九十八年五月五日修正之條文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外,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