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動物及其產品進出金門馬祖地區檢查規則  ( 112年06月12日)
第 15 條
經動物檢疫人員檢查判定為不合格之動物及其產品,得經所有人或管理人請求,發給不合格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