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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防疫及檢疫執行辦法  ( 104年05月25日)
第 6 條
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清除或銷燬之植株,應包括全株;特定疫病蟲害屬土壤傳播性質者,土壤、植物或植物產品之包裝、容器、栽培介質等,應一併消毒或銷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