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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管理規費收費標準  ( 99年04月15日)
第 5 條
申請農藥管理法第十條所定農藥核准登記,或農藥許可證申請及核發辦法第六條所定許可證應登記事項變更,其毒理試驗資料審查費依農藥理化性及毒理試驗準則第三條第二項附件二附表所定試驗項目,每一試驗項目收費新臺幣六百元;屬簡要資料者,每件收費新臺幣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