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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處務規程  ( 112年10月30日)
第 17 條
資訊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部與所屬機關(構)資訊應用服務策略之規劃及協調推動。
二、資訊計畫之審議及電腦作業績效之輔導查核。
三、本部與所屬機關(構)資通安全之規劃及推動。
四、本部與所屬機關(構)共通性資訊系統與平臺之規劃、開發及維護。
五、勞動資料庫及相關資訊之整合。
六、本部與所屬機關(構)資訊應用環境之規劃及管理。
七、其他資訊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