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處務規程  ( 111年06月02日)
第 8 條
普通事故給付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勞工保險生育、老年給付、就業保險給付與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業務之規劃及研擬。
二、勞工保險生育及老年給付申請之審核。
三、就業保險給付申請之審核。
四、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之墊償及追償。
五、產檢假薪資補助、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之審核。
六、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積欠工資墊償基金與產檢假薪資補助、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經費收支及帳務之管理。
七、其他有關普通事故給付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