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 104年07月01日)
第 14 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編列專款預算,作為因違法大量解僱勞工所需訴訟及必要生活費用。其補助對象、標準、申請程序等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